关于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的公告
2023/04/14
各有关投标单位: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川国资监督[2023]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招标投标交易行为,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我司已开展本单位清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保金等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做到应退尽退。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同步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对受我司委托的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梳理。经排查,我司在招标投标交易行为中不存在应退未退历史沉淀保证金。
特此公告
四川诸侯快讯·ok1133旅游创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3日